关于征询2026年度在京用人单位需求计划调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在京就业落户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切实服务好用人单位留学人才引进工作,用好用足本年度需求计划,现将2026年度需求计划调剂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征询对象
申请单位须为备案有效期内或备案已过期但已在线提交年检申请还在审核中的备案单位。
二、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登录中国留学网“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单位账户在线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5日
四、申报类型
符合以下情况的用人单位可提出调剂申请:
1.需求计划调剂退回:请用人单位在2026年11月30日(含)前使用完已核定年度需求。无法在此之前使用完已核定年度需求的,可以申请退回未使用的年度需求。
2.需求计划调剂增加:使用完已核定年度需求或年度需求核定数为0或未申报年度需求计划,但有已到岗并急需引进留学回国人员的,可以申请调剂增加需求。
需求计划调剂申报流程详见附件。
五、需求计划调剂增加申报材料
(一)单位公函(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二)已到岗留学回国人员申请材料:
1.在外学习、工作证明材料。
2.在用人单位最近三个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如在用人单位社保缴费记录不足三个月,须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有关情况说明。事业编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说明。
已到岗留学回国人员相关申请材料具体请用人单位登录中国留学网“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单位账户,年度需求计划调剂模块,点击“立即办理”,进入年度需求调剂(增加)页面查看。
六、有关要求及说明
1.有调剂需求的在京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需求计划调剂申报工作,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时申报。申报时间结束后,中心将不再受理需求计划调剂申请。
2.2026年度需求计划调剂须在线申报,中心不受理用人单位现场递交的申报材料。
3.中心将于2026年12月1日统一收回各单位尚未使用的已核定年度需求。在调剂申报时间内主动申请退回的,不计入未完成数额,不影响用人单位下一年度需求核定;由中心统一收回的,将对用人单位下一年度需求核定产生一定影响。
4.需求计划调剂增加获批后,用人单位应在2026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在线方式为获得调剂增加名额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在京就业落户申请。
七、通知最终核定结果
请用人单位关注中国留学网“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就业报到栏目(https://zwfw.cscse.edu.cn/zwfw/lxfwzxwsfwdt2020/jybd/index.html)以及单位备案账户中的核定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登录系统查询最终核定结果。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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