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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询2026年度在京用人单位需求计划调剂工作的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 时间:2026年09月24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1、符合2026年度需求计划调剂退回申报条件,但未在申报时间内在线申报,是否还可以退回未使用的需求?

  答:不可以。有调剂需求的在京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需求计划调剂申报工作,在申报时间内在线申报。申报时间结束后,中心将不再受理需求计划调剂申请。

  2、用人单位已申报需求计划调剂退回(非全部退回),是否可以使用剩余的需求计划提交在京就业落户申请?什么时间可以提交?

  答:可以。需求计划调剂退回核定结果发布后,用人单位可以在2026年11月30日(含)前使用剩余需求计划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在京就业落户申请,但是自退回申请提交之日起至核定结果发布期间,剩余需求计划暂时无法使用。建议用人单位按照《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在京就业落户实施办法》提前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待调剂核定结果发布后,及时为符合办理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在线提交在京就业落户申请。

  3、为什么会在2026年12月1日收回各单位未使用的年度需求?

  答:为用好用足本年度需求,避免名额浪费,中心将于2026年12月1日统一收回各单位尚未使用的已核定年度需求。收回后,各单位将无法继续使用已核定年度需求。统一收回无需单位申请。如留学回国人员11月30日未到岗,且其在202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回国满两年,用人单位须就该留学回国人员情况提前与我中心沟通。

  4、“使用完已核定年度需求”指的是?

  答:已核定年度需求的用人单位,在线提交留学回国人员在京就业落户申请即为“使用了已核定年度需求”,系统中“年度需求计划剩余数”为0即为“使用完已核定年度需求”。

  5、留学回国人员“已到岗”如何界定?

  答:留学人员回国后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即为“已到岗”。

  6、单位提交需求计划调剂增加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单位提交需求计划调剂增加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已到岗,且符合《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在京就业落户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和条件,其中学业结束后首次回国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及以后。单位使用获批的调剂增加名额首次在线提交在京就业落户申请时,留学回国人员须已通过试用期。

  7、用人单位为已到岗留学回国人员申报需求计划调剂增加时,在用人单位社保缴费记录是否必须满三个月?

  答:否。如在用人单位社保缴费记录不足三个月,须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有关情况说明。同时,单位首次在线提交在京就业落户申请时,留学回国人员须已通过试用期。事业编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说明。

  8、需求计划调剂增加申请,单位公函是否有模板?

  答:无模板,请单位自行撰写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9、需求计划调剂增加多名留学回国人员,是统一一次性在线申报吗?

  答:是的。用人单位须将所有留学回国人员材料上传完整后统一一次性申报,提交后不得修改。

  10、符合2026年度需求计划调剂增加申报条件,但未在申报时间内在线申报,还可以补报需求计划调剂增加吗?

  答:不可以。

  11、用人单位需求计划调剂增加申请提交后,是否可以增报或变更调剂增加的留学回国人员?

  答:不可以。需求计划调剂增加申请为一次性申报,提交后无法增报或变更调剂增加的留学回国人员。

  12、需求计划调剂增加获批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为获批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在京就业落户申请?

  答:需要。需求计划调剂增加获批后,用人单位须登录中国留学网“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在线提交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申请,留学回国人员无需重复注册和提交申请。核定的调剂增加需求,仅限2026年使用。

  13、申请需求计划调剂增加的用人单位,已核定的2026年度调剂需求,2026年12月31日前未使用,能否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答:不能。已核定的2026年度需求计划调剂增加名额,2026年12月31日前有效,无法转入下一年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