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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身份证通知

来源:默认部门 时间:2020年06月28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接北京市公安局通知,为方便留学人员申领居民身份证,从2014年7月6日起,凡通过我中心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留学人员,仅需本人在申办时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派出所采集指纹,领取时不再要求验证指纹。

  接东升派出所通知,从2020年7月14日(含)起在东升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留学人员,自行到东升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2020年7月13日之前通过我中心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留学人员,仍在我中心领取居民身份证。

  到我中心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时间和方式:

  一、 自采集指纹之日(含)起,15个工作日后,本人可到我中心办事大厅领取。领取时须出示:护照原件、领取凭条原件(如有)、有效期内户口存放合同原件(协议户口带单位委托函)

  二、 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领取者,可委托亲属代为领取。领取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委托书原件(另需在委托书上注明无法领取的原因,及两人的亲属关系。) 

  2.有效期内户口存放合同复印件

  3.本人有效证件(护照、驾照、港澳通行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领取凭条(如有)

  特别说明: 所有复印件请用A4纸,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仅用于领取***身份证使用,本人签名写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