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公派留学
自费留学
教育交流
Study in China
汉语推广
回国服务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详情页
首页
通知公告
公派留学
自费留学
教育交流
Study in China
汉语推广
回国服务
联系我们
首页
>
公派留学
>
公派学者登记报到
延期回国
来源:
时间:2011年07月27日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延长学习期限,可根据学业需要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以下简称联培生)最长在外留学期限累计以不超过24个月为限。
申请延期期限在12个月(含)以下者,请提交:A、个人申请(需签字);B、国内推选单位同意函;C、国外导师同意函。由我组审批后报留学基金委备案,不需办理延期续签协议手续;申请延长期限在12个月以上者,请向我组出具:A、个人申请(需签字);B、国内推选单位同意函;C、国外导师函。由我组报留学基金委审批后办理续签协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