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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工作安排

来源: 时间:2026年01月13日 浏览次数: 【字体:

      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下设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和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前两个子项目分成两种渠道,一是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 即申请人自行联系国际组织岗位或有关国外高校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派出;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即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与有关国际组织(或国外高校)的合作协议公布遴选通知,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

一、选拔范围

1.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面向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选拔。申请时须已获得国际组织全职在岗实习生(Intern/Trainee)、专家学者(Fellow)正式录取通知,且剩余实习期限不少于 3 个月。对申请时剩余实习期限少于 3 个月的申请,各馆可不予受理。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 渠道)面向国外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含毕业一年以内学 生)选拔。申请人无需提前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但应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明确 1 个意向岗位。

3.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2 高校合作渠道)面向下列 4 类国外人员选拔: - 处于硕士学位课程最后一年人员; - 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 处于学士学位最后一年,且同时具有 6 个月(含)以 上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经历人员; - 已获得学士学位,且同时具有 6 个月(含)以上国际 组织实习/工作经历人员。 申请人需已获得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4.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合作渠道)和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仅面向国内高校实施。

5.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驻外使(领)馆受理。

二、时间安排

1.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同时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各馆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决定是否收取书面材料。如不收取书面材料,请通过国家公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 以 下 简 称 信 息 平 台 , 网 址 : https://sa.csc.edu.cn/manager)接收电子材料,并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如收取书面材料,请核实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一致后,通过信息平台接收并审核电子材料,书面材料请各馆留存。 请各馆在收到材料后即予以审核,在信息平台在线填写3 《驻外使(领)馆推荐意见表》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国家留 学基金委,在线打印《初选名单一览表》。请尽快将推荐函 及本辖区内推荐人选名单上传至信息平台内,避免因公函未按时提交影响申报电子数据的接收及后续评审工作。 对每月 10 日(含)前完成网上提交并于 15 日(含)前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当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对每月 10 日后完成网上提交或 15 日后推荐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将于次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 与国外高校合作渠道)申报受理时间以届时公布的遴选通知 为准,不再单独发函。

三、注意事项

1.请高度重视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工作,做好国外申请人审核把关及国际组织实习人员在外管理等相关工作。

2.对实习人员在国外实习期间存在不当言行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委将核实后即时终止其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并取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