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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安排

来源: 时间:2026年01月13日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选拔范围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 平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以下三类人员选拔: 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 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 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 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 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导师同意函。 2.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 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驻外使(领)馆受理。

二、时间安排

1.2026 年 3 月 10 日 0 时-4 月 1 日 14 时(北京时间),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 交申请材料,各驻外使(领)馆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是 否收取书面材料;

2.4 月 15 日 24 时(北京时间)前,各驻外使(领)馆接 收受理、材料审核、推荐人选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 3.4 月-5 月,专家评审; 4.5 月 31 日前,公布录取结果。

三、注意事项

1.高水平项目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 费用),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2.高水平项目以下申请不予受理: ①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②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③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 ④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⑤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⑥申请人思想品德方面存在问题的。

3.为保证后续评审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务必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 24 时(北京时间)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高 水平项目驻外使(领)馆推荐公函、本辖区内推荐人选名单 及申请人电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