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经过本人签名的有效因私护照原件和首页复印件各一份。
三、留学基金委出具的《同意派出函》复印件1份(特殊项目除外)
四、录取文件复印件1份(如您是改派国别、延期派出、缩短在外留学期限等,还要提交留学基金委的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
五、JW108表第四联(如果未使用,将空白表格退回即可;如果没有该表格,则不需提供)
六、俄罗斯内务部批复原件一份。(点击此处查看样表)
七、俄罗斯邀请院校出具的邀请信复印件一份。
八、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在读本科学生,则需提供中文的在读证明原件一份。
九、照片:近期小2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1张。(要求:宽35mm,长45mm)
十、照会:由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统一提供。
十一、艾滋病检测报告复印件各一份(有效期自检查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点击此处查看样表)
十二、俄罗斯签证需要一周。
十三、签证表格一份。表格及照片要求。
备注:按照俄罗斯驻华使馆的规定,向俄驻华使馆递交材料时,艾滋病检测报告必须在有效期内,一但过期,必须重新办理。
第三批短期来俄罗斯科研合作、课题研究高校学者
(教育部2005年“83人”项目)须知
驻俄罗斯使馆教育处全体工作人员热烈欢迎您来俄罗斯进行科研合作、课题研究!为了您在俄罗斯的研究合作工作顺利、生活愉快,我们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教外欧(2004)377号《关于批准第三批高校学者(83人)短期赴俄罗斯等国进行科研合作、课题研究的通知》文件精神,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您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1. 根据文件规定,驻俄罗斯使馆教育处负责该项目来俄罗斯执行人员的管理工作。请您抵达莫斯科后,主动到我处报到。
2. 您在俄期间生活费按访问学者标准由我处按月发放,标准为每月700美元。最后一个月生活费按在俄实际天数结算,请于回国前七天凭已确认好回程日期的机票来我处结算。
3. 如果您的俄方合作单位所在地为莫斯科以外城市,您在莫斯科的中转费用(不超过3天)(按因共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及您由莫斯科至外方合作单位所在地的往返旅费(您可自行选择交通工具)由我处支付。请您持有关票据来我处报销。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中转期超过三天的,从第四天起的一切有关费用由您自行负担。
4. 在您结束国外科研、学习任务准备回国时,请向我处提交详细的科研工作总结报告,由我处每季度向国内汇报项目执行情况。教育部将对项目的效益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已确定今后是否继续支持和资助本科研项目。
5. 留学服务中心为您购买的是从北京至莫斯科的往返机票,请您在回国前致电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驻莫斯科办事处,确认回程日期,预定座位。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驻莫斯科办事处地址及联系电话:
г. Москва, ул. Новослободская, д. 4, D-26-Торговый Дом 《Дружба》, Метро Новослободская.
电话:980-57-68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10:00—16:00
6. 驻俄使馆教育处地址:г. Москва, Воробьёвы горы, ул. Дружбы, дом 6,Посольство КНР в РФ, Отдел по делам образования
教育处对外接待时间:每周三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五上午:9:00—12:00
在接待时间内,您可以到教育处办理各种手续。如有急事请事先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95-1437230 传真:9382004 项目负责人:江燕。如在非工作时间有紧急情况找教育处,您可与使馆值班室联系,联系电话:938-2006。
我们将尽一切努力为您在俄研究期间提供咨询服务及帮助。
驻俄罗斯使馆教育处
200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