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经过本人签名的护照原件和首页复印件一份。
三、留学基金委出具的《同意派出函》复印件1份(特殊项目除外)
四、录取文件复印件1份(如您是改派国别、延期派出、缩短在外留学期限等,还要提交留学基金委的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
五、JW108 表第四联(如果未使用,将空白表格退回即可;如果没有该表格,则不需提供)
六、邀请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照片:近期小 2 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 4 张。
八、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在校本科生需要提供中英文对照的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九、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十、照会(由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统一提供)。
十一、需本人到使馆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