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冰岛移民局相关政策的规定,凡申请3个月以上(不包含3个月)留学或工作签证的申请人需要先自行联系冰岛移民局,移民局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告知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申请人在准备好材料后,需要邮寄至冰岛移民局进行审核。冰岛移民局审核通过后,会同时向申请人和冰岛驻华使馆签证处发出批件,然后申请人才可以向冰岛驻华使馆提交签证申请所需的材料。
1、需向我处提交的材料。
1)《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2)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留学基金委出具的《同意派出函》复印件1份(特殊项目除外)
注意:留学人员在赴冰岛驻华使馆提交材料前,须携带以上三项材料来我处办理《照会》和《经济担保证明》。
2、需向冰岛驻华使馆签证处提交的材料
1)签证申请表格一份
请登录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iceland.org/media/cn/Application_form_Master-2010-03-31.pdf
2)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一份。
3)照片:白色背景,小2寸,彩色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