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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安吉县“南太湖精英计划”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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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委办[2008]6号)、《关于印发〈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意见〉的通知》(湖委办通[2008]23号)和安吉县人民政府《安吉县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办法(试行)》(安政发[2008]3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南太湖精英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发布2009年安吉县“南太湖精英计划”报名公告:

  一、申报条件

  在生物医药、新能源、环保节能、新材料、文化创意和现代农业等重点发展产业中,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具有国外工作经历(学士学位的在国外工作5年以上,硕士学位的在国外工作3年以上,博士学位的在国外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留学归国创业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

  (一)在国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拥有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

  (二)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领先、具有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二、申报对象

  (一)目前在海外工作(创业)的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

  (二)目前已在国内其他地区工作(创业),有意来安吉创业的留学归国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

  (三)2008年7月1日后,来安吉投资创业的留学归国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

  三、扶持政策

  (一)重点推荐(A类)项目

  1、公司(企业)注册后1个月内,一次性给予领军人才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并根据创业项目的产业化程度和发展前景,对在三年内有税利贡献,且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的,再给予100万创业奖励资金。同时负责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2、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县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可给予不低于300万元左右的创业风险投资。

  3、对符合国家和省、市、县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由有关担保公司给予不低于300万元左右的资金担保。

  (二)优先推荐(B类)项目

  1、公司(企业)注册后1个月内,一次性给予领军人才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并根据创业项目的产业化程度和发展前景,对在三年内有税利贡献,且年销售收入达到8000万元的,再给予100万创业奖励资金。同时负责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2、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县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可给予不低于200万元左右的创业风险投资。

  (三)一般推荐(C类)项目

  1、公司(企业)注册后1个月内,一次性给予领军人才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并根据创业项目的产业化程度和发展前景,对在三年内有税利贡献,且年销售收入达到4000万元的,再给予50万创业奖励资金。同时负责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2、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县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可给予不低于150万元左右的创业风险投资。

  在分别享受上述扶持政策的同时,入选“南太湖精英计划”的A类、B类、C类项目均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根据投资方的约定,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低于30%、最高不超过70%作价入股。

  2、同时享受《安吉县关于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安政发[2007]47号)中的相关财政补助奖励政策。

  3、同时享受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引进人才各类补助、子女入学、家属安置、人才开发资金资助、人才培养等方面优惠政策。

  四、组织实施程序

  (一)报名登记。即日起至5月31日,由安吉县人事局负责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报名咨询联系和网上报名登记工作。

  (二)资格认定和项目初审。2009年6月初,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科技局汇总报名情况,经初步审核后上报湖州市;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报名人员的国(境)外留学学历、经历等进行认定、审核;由市科技局牵头对报名人员的创业计划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其提交的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进行认定、评估。在资格认定和项目初审基础上,确定提交专家组进行评审的人选及其项目。

  (三)项目评审和答辩对接。

  1、技术评审。2009年6月中旬,由市科技局根据项目评审细则,邀请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内相关专业的科技专家(每个创业投资项目评审专家一般不少于5名)进行项目技术评审,并提出进入综合评审的项目建议名单。

  2、综合评审。2009年7月上旬,由市科技局委托相关创业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就项目的创业前景、产业化可行性、创新团队、财务评价等进行综合评审,并组织召开评审反馈会,提出进入答辩对接的项目建议名单。

  3、答辩对接。2009年7月下旬由市科技局邀请技术、风投、行业管理、知识产权、财务管理等专家组织答辩组,对进入答辩程序项目的领军人才及其团队进行答辩, 并综合技术专家评审、风投公司评审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排序后提出入选年度“南太湖精英计划”项目建议。同时由市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实施办”)组织召开答辩项目对接会。

  (四)项目审定。市实施办综合项目评审和答辩对接情况,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入选年度“南太湖精英计划”项目建议。项目建议分为重点推荐(A类)、优先推荐(B类)、一般推荐(C类)和不推荐(D类),提交市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导小组审定。

  (五)公布领军人才。经市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实施办在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网上公告2009年度“南太湖精英计划”入选领军人才及项目。

  (六)项目洽谈。2009年10月中旬前,由县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建立由组织、科技、人事、经委、农业等部门领导和科技风险投资、财务、管理等专家人员组成的项目洽谈小组,与确定为A类、B类、C类项目的领军人才及其团队进行项目洽谈。

  (七)签订合同。2009年10月底前,项目洽谈结束,确定为A类的项目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牵头,在市政府鉴证下,由县政府与 洽谈成功的领军人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B类、C类项目由县政府直接鉴证、签约。2009年11月30日前,A类、B类、C类项目完成公司(企业)注册登记工作。

  五、申报办法

  拟报名人员可通过登录安吉人事人才网(www.ajrsrc.com)“安吉县‘南太湖精英计划’专题”下载并填写《申请书》、《创业计划书》后发送电子邮件至rswjh@163.com进行报名;或可点击《申请书》、《创业计划书》下载填写完毕后进行网上申报。也可通过登录湖州人事人才网(www.hzhr.com)“湖州‘南太湖精英计划’专题”下载并填写《申请书》、《创业计划书》后发送电子邮件至nantaihu@huzhou.gov.cn进行报名。

联系人:安吉县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程晓波 李成锋 王剑洪 李 青

联系电话:0572-5123855 5123955,传真:0572-5123955

安吉县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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