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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大学诚聘分析化学“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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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

聊城大学诚聘分析化学“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聊城大学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在京九铁路、济邯铁路、济馆高速公路交汇地、风光秀丽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江北水城——聊城市。学校始建于1974年,原名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年改建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更名聊城大学。学校涵盖工、农、理、文、经、管、法、史、哲、教育十大学科门类,拥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开展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资格,有25个学院、3个教学部、10个专业研究所、6个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1个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省级研究中心、45个硕士学位点、62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1986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00余人,专任教师152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67人。
 

  2006年10月,聊城大学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分析化学“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现面向海内外诚聘分析化学“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

  一、聊城大学分析化学学科概况

  聊城大学分析化学学科始建于1975年,是山东省 “九五”重点建设、“十五”强化建设重点学科,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教研人员18人,其中教授12人,有博士学位者16人,可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配备强有力的学术骨干。本学科已形成分离科学与技术、电分析化学、结构分析、热分析四个稳定且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在高速逆流色谱分离纯化中药活性成分、DNA的直接电化学及其DNA损伤检测以及生物活性金属配合物的合成与结构分析等研究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近5年来,承担国家科技攻关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项,获得科研经费680万元;发表论文460篇,SCI、EI收录262篇,SCI影响因子3.0以上研究论文20篇。曾获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山东省科学技术星火奖二等奖一项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三等奖多项。

  分析化学学科所在的化学化工学院具有化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实验室面积1830平方米,各类仪器设备齐全,仪器设备总值2800多万元,拥有X-射线单晶衍射仪、核磁共振仪、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扫描电化学显微镜、电化学工作站、毛细管电泳仪、微量热仪、圆二色谱仪、高速逆流色谱仪和红外光谱仪等大型精密仪器,研究手段国内领先,可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教研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保证。

  二、“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学术造诣深,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主持过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在科研、开发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学科内有较大影响;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学科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4、能够在第一线从事教学、科研、攻关等工作,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5、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年龄原则不超过55岁。

  6、聘期内原则上每年累计在岗工作时间9个月。对省外、海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可采取“柔性引进”方式竞聘岗位,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等方式引进人才。

  三、“泰山学者”特聘教授职责

  1、负责本学科科研、技术创新课题方向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2、主持或参与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咨询、研究和实施;

  3、指导本学科科研梯队和人才队伍建设;

  4、组织开展科研、技术创新和攻关,推进国内外技术交流,带领本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

  四、待遇

  1、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享受山东省提供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校聘优秀人才岗位津贴每年5万元人民币;

  2、聘期内学校为特聘教授提供科研经费每年20万元人民币;

  3、学校5年间提供200万元人民币学科建设经费;

  4、特聘教授所带学术团队的学术骨干(4-6人)在聘期内享受岗位津贴,所带学术团队每年10万元人民币;

  5、提供科研所需的实验室、办公室、仪器设备;

  6、聘期内,学校为校外特聘教授提供专家别墅公寓一套以及必要的生活条件;正式调入我校工作的,按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兑现相关待遇,并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等问题;

  7、“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在聘期内按国家规定应享受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其他工作、生活方面的待遇面议。

  8、我校将在科研项目、人员聘任、生活条件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五、应聘材料

  1、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专家)人选登记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表格可到聊城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http://rsc.lcu.edu.cn);

  2、个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5篇代表性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4、登记表中列举的被SCI、E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证明材料;

  5、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

  6、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7、在国内外学术机构担任职务证明;

  8、配偶、子女简要情况材料。

  应聘者须于2007年1月31日前将上列材料寄至聊城大学人事处。

  联系地址:中国山东聊城市湖南路一号 聊城大学人事处(信封上请标注“泰山学者”字样)

  邮编:252000        联系人: 郭帅

  电话:0086-0635-8239033  传真:0086-0635-8239200

  电子信箱:szk@lcu.edu.cn, ysc@l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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