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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学存档>就业落户>详细信息

 

 关于在京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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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30日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京用人单位:

  为配合国家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留学人员回国就业落户的相关规定,更好地为在京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事业单位引进留学人才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自2010年2月1日起,我中心将以在京用人单位预约办理的方式接受留学回国人员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申请。

  自2010年2月1日起,我中心将不再接受留学回国人员本人提交在京就业落户申请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将申请材料交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由用人单位派专人向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在2010年内计划聘用留学回国人员3人(含3人)以上的在京用人单位,需在2010年2月1日前向我中心申报需求计划(申报要求和表格)。经核准的在京申报单位引进留学人员计划将在中国留学网上分期分批予以公布。

  原户籍为北京的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手续仍需本人来我中心办理。在京外就业落户的留学人员本人可来中心办理或邮寄办理。

  中国留学网就业落户栏目已于今日改版,申请在京就业落户的详细程序和要求已经更新,供用人单位和留学人员查阅。

  2010年2月1日前申请在京就业落户的留学人员仍由本人来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82361188

  中心回国处传真:82361090

  咨询邮箱:huiguo@cscse.edu.cn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00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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