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出国留学形势的发展,满足社会各类出国人员的需求,2003年6月出国处成立自费签证办公室。
目前,自费签证室可以代办符合以下条件的签证申请:
1、可代办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短期出国访问、合作研究、参加国际会议的签证申请。
2、可代办各高校教职员工、学生短期出国访问、合作研究、参加国际会议等签证申请。
3、可代办各高校支付经费或邀请单位支付经费的校际交流访问学者、合作研究、读学位等3个月以上的签证申请。
4、可代办获得国内外各类奖学金人员的签证申请。
5、可代办赴日本短期访问、参加会议、合作研究;家属探亲;持有各类“在留资格证书”的自费留学签证申请。
6、可代办赴加拿大、新西兰等国自费留学签证申请。
联系电话:82303934;82301006转410。
传 真:82303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