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的说明
关于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经我校对 同志提交的申请签证材料审核,同意该同志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秘书处录取文件派出的规定及外方邀请信中确定的时间派出。
外方接收单位:
留学时间:
联系电话(本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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