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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出国留学>北京集体户口>详细信息
 

 注意事项

1.如何办理集体户口的迁入手续?

答: 集体户口的迁入,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户口专管员到派出所统一办理,派出所不对个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如何办理集体户口的迁出手续?

答:因结婚、买房等已有固定住所或已调入有集体户口管理能力单位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及时通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专管员,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申请出国留学的人员,出国前或在国外期间,不能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因故未能出国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户口将被迁回原籍。若由于工作等需要,个人档案须从我中心迁出的,必须将集体户口一并迁出,迁往档案所在人才的集体户口、单位的集体户口、自己或配偶的房产家庭户口等处。

3.如何办理户口卡的借用?

因结婚、购房等原因需借用集体户口卡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户口存放合同书和本人身份证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专管员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卡原因和还卡日期,即可办理借用手续。个人不得长期保管户口卡。户口卡借出长期未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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